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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宁夏地区信息通信业“走出去”企业信息库的提示

政策法规 2026-09-21 1 阅读

为支持信息通信企业有序海外布局,提升信息通信业国际化发展水平,助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,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《关于组织建立信息通信业 “走出去”企业信息库的通知》 工作部署,我局现开展宁夏地区信息通信业 “走出去”企业申报工作,请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申报。

信息通信业 “走出去”企业信息库由 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建立。建立后,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依托多边双边机制及全球展会、论坛等向重点国家和地区政府及产业界推荐我国实践案例,为 信息通信业 “走出去”企业信息库中的企业 搭建海外经验交流与对接渠道,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、畅通信息渠道,助力信息通信企业更好 “走出去”。

1.电信业务运营商:以在海外提供网络和电信业务为主,包括提供海外本地通信运营、跨境专线、海缆等服务;

2.通信网络设备制造商:对外输出通信硬件,如5G基站、光传输设备、路由器交换机、光线光缆、数据中心设备等;

3.终端、物联网硬件厂商:面向海外提供通信终端、通信模组、物联网硬件等;

4.算力、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商:对外输出算力、词元(Token)出海、云平台、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等数字技术服务;

5.互联网平台企业:面向海外提供社交内容、跨境电商、数字支付、数字内容等;

6.通信工程企业:对外输出通信网络解决方案,包括通信网络规划、工程建设、运维总包,承接海外通信基建项目等。

2.申报企业应在宁夏地区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备良好合规信誉,无违法违规、行政处罚或境外失信等相关记录。

3.申报企业应具有良好“出海”能力或较强出海意愿。

4.申报企业请明确一名联系人,以便工作对接。

申报企业请填写《信息通信业 “走出去”企业报名表》 (见附件),并于 2026年9月30日(周三)前将报名表(加盖企业公章,电子扫描件、可编辑文档各一份)发送至电子邮箱:huangj @ nxca.gov.cn。

后续,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向报名企业发送 “信息通信业海外综合服务平台”用户名和密码,并进行调查问卷和信息校验,建立信息通信业“走出去”企业信息库。

附件: 信息通信业“走出去”企业报名表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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